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从事相关医保业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服从领导和组织安排,善于沟通,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3. 有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4.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
二、招聘信息
代码 | 招聘岗位 | 年龄 | 学历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备注 |
001 | 市医保中心 办公室 | 35周岁 及以下 | 大专 及以上 | 1名 | 不限 | 不限 | 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类优先 |
002 | 市医保稽核与 信息中心监测科 | 35周岁 及以下 | 大专 及以上 | 1名 | 不限 | 计算机信息管理类、统计学类 | 中共党员 |
注: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2023年10月17日,在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8层宁德市医保中心办公室(810)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提供《应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承诺书》(报名现场领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1张。
四、工作待遇
试用期满(1个月),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年工资总额57000元(含“五险一金”等福利)。
五、其他事宜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招聘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登记→签订承诺书→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用→签订聘用合同。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关注手机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5.未尽事宜,由市医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93-2880186。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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