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溪市编外用工招录工作实施细则》,兰溪市机关后勤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名。上述招录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情况
食堂综合岗
招录人数:1名
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品貌端庄;
3.1978年10月9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兰溪户籍;
4.有统计、仓库管理、厨房物资验收等相关工作经验;
5.同等条件下,有国企、机关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兰溪市机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工作的。
二、薪酬待遇
按照招聘单位的薪酬规定执行,具体咨询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6日(工作日8:30-11:30至14:00-17:30)
2.报名地点: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11楼1113室,联系电话:0579-89010200)。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
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4.资格初审:10月16日— 10月17日。由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程序。
5.开考比例不限。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二)体检和考察
按实际岗位要求,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体检。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公司会同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三)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与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的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2023年12月31日内,同类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环节。
(四)如计划岗位未招满,则招聘期限延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聘用形式
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聘用后与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招聘单位工作。按规定享受“五险”等社会保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3、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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