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计划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椒江公安分局2023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台州本地户籍,要求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2005年4月至1988年4月); 3、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形象良好,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要求为准。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308号(西门接处警大厅)。 2、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报名表(报考者自行下载后双面打印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学历证书(退役士兵退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5月9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遵循公开、竞争原则,通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用。 (二)笔试 笔试采用100分制,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包含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基本常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1000米,合格成绩为5分30秒,成绩不计入总分。 报考人员按照1:3进入体能测试,若入围体能测试人数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考计划1:2比例进入面试。若入围面试人数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招聘岗位有空缺,符合入围要求的比例外考生,愿意服从分配的可以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入围人数不到1: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岗前培训和试用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其他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下次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若有空缺岗位,可从本次报考人员中按照各个岗位名次高低依次递补,按招录程序、规定要求办理招录手续。 试用期待遇为2300元/月,正式聘用后人均年收入约9.5万元(含五险一金),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本公告由椒江公安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8216152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
2023年4月23日